邵院附一医〔2019〕11号
邵阳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科研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确保研究计划任务顺利完成,现根据医学科学研究特点和有关文件精神及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科教科是科研项目的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的各项管理,包括项目立项、进度检查、经费管理、结题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 研究范围为:有利于解决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中关键技术的研究;有重要应用前途及明显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能直接指导防病治病的应用性基础研究;教学研究。
第四条 项目负责人应由具备较强业务能力的医务人员、教学人员及科研人员担任,负责项目的实施和完成,项目组成员应有明确分工,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和协调下完成指定的研究工作。同一年度一个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申报1项一般课题;已有2个在研项目者当年不能申报。一般项目立项已有3个者不得再审报国家级以下的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申报个数不限。
第五条 科研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
第二章 课题申请与立项
第六条 申请的科研项目,必须按照资助单位要求填写好申请书,经各科室审查后报科教科,由科教科先进行形式审查,然后组织医院科学技术委员会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择优推荐,再根据申报要求进行网络申报或纸质版上报至有关部门。项目负责人条件必须符合项目规定要求,同等条件下,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和曾经出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申报的课题优先推荐。
第三章 项目实施与管理
第七条 所有涉及人的科学研究,需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 科研立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签订科研合同及进行科研预算,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并建立科研档案。
第九条 立项项目确定后,一般不得对研究计划、研究内容进行重大修改;如确需修改,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科教科报项目下达部门审批。未经批准而变更研究内容的,按未完成处理。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随意变更。如因特殊情况(如出国、病休、调动等)离开该项目时间过长或其它原因需变更项目负责人的,须经所在科室同意,再由科教科报项目下达部门审批。如无合适人选更换则按中止项目办理。
第十条 项目组需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原定研究计划,如确不能完成需向管理部门申请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二年。
第十一条 科研项目实施过程实行绩效管理,分三个阶段进行绩效考核。第一阶段考核时间为立项文件下发后第3个月;第二阶段:研究进展中期(立项文件下发后1年半);第三阶段:研究完成。第一、二、三阶段绩效各占总绩效的20%、30%、50%,绩效得分80分及以上者发放该阶段全额绩效;70-79分者发放该阶段80%;60-69分者发放该阶段全额绩效的60%;60分以下者取消该阶段绩效(绩效考核细则见附件)。项目被终止或被撤销的,追回已发放的所有绩效。
第四章 项目结题、鉴定和归档
第十二条 立项的科研项目必须结题。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组应及时向医院科教科提交研究工作总结材料,由经科教科审核后,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报主管部门结题。
第十三条 科研项目结题后,可申请鉴定,项目组按鉴定要求提交资料到科教科,由科学技术委员会鉴定科研工作的真实性、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再向相关机构申请鉴定,鉴定后办理成果登记。
第十四条 根据科研档案管理要求,项目结束后项目组必须及时向科教科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技术档案内容包括:项目申请书,技术合同书,技术方案论证,可行性分析报告,执行计划,验收报告,论文、技术文件、图纸资料、专利证书及技术鉴定证书等。
第五章 科研成果管理
第十五条 科研成果指在实践或理论上有创造性、科学性和使用价值的新发现、新认识、新技术、新药物、新器械等。凡以医院为依托单位的科研成果均属医院所有。
第十六条 项目完成鉴定后,按相关要求及时办理成果登记。优秀者可推荐参加相关部门的评奖。评奖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提供,科学技术委员会评审后推荐。
第十七条 科研成果的奖励按《 邵阳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科研奖励办法》实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由医院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科研绩效考核细则
邵阳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2019年3月19日
附件 科研绩效考核细则 |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
第一阶段绩效(20%)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法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存在的问题 | 绩效得分 | |
1.项目组成员掌握科研相关制度。 | 1.查看项目组所在科室有无科研管理制度(10分) 2.询问项目组成员是否掌握科研管理制度(10分)。 | 100分 | 1.科室无科研管理制度扣10分。 2.未知晓科研管理管理制度扣5-10分。 | ||||
第二阶段绩效(30%) | 1.检查科研进度与计划书是否相符。 4.检查是否合理使用经费。 | 1.查看科研进度与计划书是否相符(10分)。 | 100分 | 1.科研进度明显滞后20%以上者扣10分。 3.科研台账、明细表不清晰者扣10分。 | |||
第三阶段绩效(50%) | 1.督查原始数据的真实性 | 1.根据原始数据随机抽查10例。 | 100分 | 1.1例数据不真实扣5分,扣完为止。 3.延期1年以上者扣5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