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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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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继续教育 > 工作动态
  • 04-27
    2021
    行政21号邵阳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关于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和短期培训的管理办法
  • 04-27
    2021
    行政15号邵阳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关于2020年医务人员培训进修计划名单的通知
  • 04-27
    2021
    (邵继教发〔2020〕1 号)关于印发《邵阳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04-27
    2021
    区域及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代码表
  • 04-27
    2021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 04-27
    2021
    集体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申报汇总表
  • 04-27
    2021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04-27
    2021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 04-27
    2021
    湖南省科教平台答疑资料汇总
  • 04-27
    2021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04-27
    2021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关于公布 2021 年 第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教科(处)、委直属和联系单位科教科: 根据《湖南省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申报、认可办法》 的规定,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专家评审,现将评审通 过的项目作为 2021 年省级项目予以公布。同时,根据全国继续 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 2021 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 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发〔2020〕24 号),将我省获批的 2021 年国家级继教项目一并予以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委直属与联系单位及相关学协会根据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 通知》(湘卫科教处便函〔2020〕44 号)的相关要求,加强对举 办单位及项目实施的监管,有效防范、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确保项目按相关要求认真执行。 项目举办单位要按照“谁申报、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保证培训质量,规范学 分发放。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随 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授课教师等相关信息;举办项目 收费要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严禁到国家明 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项目,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 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期间,2021年继续医学教育面授项目继续按照《湖南省卫生健康 委科教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继续医学教育 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卫科教处便函〔2020〕11号)相关要求执 行。二、规范项目流程,及时报送执行管理情况 项目举办单位须在项目举办前2周在省卫生健康委科教信息 平台提交开班申请,并同时将项目举办通知原件及日程安排报送 省医学会。国家级继教项目另须在举办项目前登录“国家级继续 医 学 教 育 项 目 网 上 申 报 及 信 息 反 馈 系 统 (http://cmegsb.cma.org.cn)”报备项目举办时间、地点等基 本信息。项目举办单位在项目实施完成后2周内将学分数据上传省卫 生健康委科教信息平台。国家级继教项目另须在结束后2周内, 通过国家级CME 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报送项目执行情 况的相关信息。项目执行情况汇报完成并获审核通过后,在国家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首页的学分查询 - 2 - - 3 - 处即可查询学员参加学习所获学分等情况。 三、严格学分授予,全面推行人脸识别考勤 所有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均为项目拟授学分,项目 举办单位须按照《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规定, 严格按照面授项目每 3 小时授予 1 学分,远程项目每 2 小时授予 1 学分的标准,结合考勤记录授予学分。省继教办对学分授予情 况进行审核,以审核通过后学分为最终授予学分。 2021 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采用二维码扫描加人脸识别进行 考勤,确保学员真实有效学习。面授项目学员在省卫生健康委科 教信息平台下载“医教管理”APP,通过“医教管理”APP 进行人 脸识别验证,完成二维码考勤、项目评价、在线考试三个环节后 方可授予学分;远程项目学员完成人脸识别验证、项目评价、在 线考试三个环节后方可授予学分。详细操作说明可在“湖南省卫 生健康委科教信息平台”下载区下载。 联系人及方式:张丽珍、王益勇 0731-84822628 郭 洁 0731-84822262 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30号省卫生健康委1501室。 下载地址: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官网 http://wjw.hunan.gov.cn; 湖南卫健委科教信息平台 https://hunan.wsglw.net; 湖南省医学会网站 http://www.hnma.org.cn; 附件:1.2021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2021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2021年可记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的会议暨学习班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2021年3月1日
  • 04-27
    2021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教科(处)、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有关学 (协)会、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 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促进我省继续医学教 育工作健康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 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 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印发<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湘卫科教发〔2016〕9 号)及相关规定,现就加强我省继续医 学教育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夯实组织基础,提升管理水平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要明确继教管理 职能部门,配置专(兼)职人员。定期研究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制定本辖区继教工作规划及考核措施。加强专(兼)职人员法规、 政策和管理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各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继教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部 门,完善规章制度。根据全继委“谁申报、谁举办、谁负责”“精 减数量,提高质量”的要求,实行项目申报、举办、授分、评估、 考核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考核结果与项目负责人的职称晋升、业 绩考核相挂钩。要履行主体责任,并对项目负责人开展继教政策、 要求、流程等内容的培训,保证项目规范举办。精减数量,加强 整合,培育精品项目,不断提升项目质量与水平。 二、强化身份验证,加强过程管理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继教项目考勤实行二维码扫描加人 脸识别,确保学员真实有效学习。 面授项目学员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信息平台(网址: https://hunan.wsglw.net)下载“医教管理”APP,通过“医教 管理”APP 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完成二维码考勤、项目评价、在 线考试三个环节方可授予学分;远程项目学员完成人脸识别验 证、项目评价、在线考试三个环节方可授予学分。省继教办对学 分授予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分生效。 三、严格学时计算,严肃学分授予 项目申办单位严格按面授项目每 3 学时 1 分,远程项目每 2 学时 1 分的标准,结合考勤记录授予学分。对于在举办过程中未 按计划进行授课、学分授予不严格的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予以 暂停项目申报资格、缩减下年度申报名额等处理。 四、强化督导评估,落实奖惩措施 (一)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市州及申办单位继教工作评估, - 2 - 内容包括组织管理、主体责任履行、项目初审情况、项目执行情 况、学员满意度等。对考评结果优秀的市州和申办单位予以表彰, 对不合格的市州或单位约谈工作负责人,并视情况予以缩减申报 名额、暂停申报资格、通报等处理。 (二)加强项目督查评估。开展面授项目督查,对项目举办 规范、质量高的项目负责人给予表彰;对项目未执行或继教管理 要求落实不到位、学员满意度低的项目负责人予以暂停申报资格 等处理。对远程继教项目进行抽查,对上线率低、时长内容不符 合要求的远程继教机构予以暂停下年度项目申报资格、限期整 改、通报或取消资质等处理。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2020 年 11 月 27 日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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